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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sbxczj -/2023-0404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0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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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又名双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在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专业警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重大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安行政处罚权;负责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农业、环保、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工作合作机制,并依法对相关部门发现的涉嫌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线索进行查处。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局(七局)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等38种刑事案件。

2.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

3.承担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资源、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4.承担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县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资源、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麦地新森林派出所;

2.妥甸森林派出所;

3.海资底森林派出所;

4.马龙河森林派出所;

5.鄂嘉森林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环食药侦(森警)大队在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近期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双柏县公安工作会议和州局环食药侦支队对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领域犯罪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生物生态安全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牢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严打环食药领域犯罪为主业,以锻造高素质过硬环食药侦铁军为保证,奋力开创环食药侦工作新局面。

1.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环食药侦队伍。环食药侦大队作为公安队伍中的一个崭新警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要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贯穿始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食药侦铁军,为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一是狠抓政治建警,严明纪律作风。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环食药侦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环食药侦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肃清流毒影响,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积极落实好暖警爱警政策,充分调动环食药侦民警的积极性。要围绕执法办案、侦查打击、情报研判、群众工作等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实战技能、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环食药侦民警能力水平。三是狠抓绩效考核,强化工作落实。综合绩效考核既是衡量工作质效的有效手段,更是构建“干好、干坏大不一样”良好氛围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履行好警种各项业务职能,要对标州局环食药侦支队对十县(市)的考核评价办法,将任务细化到五个环食药侦(森警)中队、细化到每位民警,采取正向激励、结果倒逼,切实提高抓落实的执行力。

2.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和目标任务,努力完成州局环食药侦支队下达的案件任务。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行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行动等一系列专项严打整治行动为抓手、推进年度工作的总牵引,聚焦“六个严防、四个不发生、四个确保”目标任务,聚焦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下达双柏县公安局全年考核任务数。充分发挥警种职能作用,按照“备战、临战、决战、总结”四个阶段工作安排,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专项执法打击、社会面清理整治、重点人员稳控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力争2023年食药知领域破案数完成任务目标,确保环食药领域安全稳定。一是突出重点抓打击。要把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作为环食药侦警种战斗力的具体检验。我们要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加强与药监、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健全完善线索移交、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方面行刑衔接长效机制,确保任务完成和执法效果。二是服务大局抓打击。围绕服务保障粮食安全重大战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犯罪,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严厉打击偷采盗猎、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打好自然保护区物种保护主动战、重点组织管控攻坚战,坚决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按照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与应急、林草等部门密切协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扎实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协同刑事侦查大队做好火案侦破等工作。三是聚焦民生抓打击。紧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菜篮子、餐桌上、舌尖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紧密结合双柏实际,聚焦影响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食药领域犯罪,因情因地精心组织开展侦查打击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20,547.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0,547.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了530,062.91元,下降了7.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了530,062.91元,下降了7.3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26人减少2人,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2年5辆执法执勤车辆150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县级预算,2023年用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再编制预算5辆执法执勤车辆150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20,547.14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6,720,547.14元。本年收入6,720,547.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20,547.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了530,062.91元,下降了7.3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26人减少2人,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2年5辆执法执勤车辆150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县级预算,2023年用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再编制预算5辆执法执勤车辆150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20,547.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0,547.14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547.14元,较上年7,250,610.05元相比,减少530,062.91元,下降了7.3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26人减少2人,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2年5辆执法执勤车辆150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县级预算,2023年用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再编制预算5辆执法执勤车辆150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0,547.14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5,022,702.04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81,169.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15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222.7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民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7,709.9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民警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经费开支;

5.201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3,174.3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民警缴纳的基本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开支;

6.201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1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民警缴纳的大病保险经费开支;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3,152.2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民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0,547.14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547.14元,项目支出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基本支出6,720,547.14元,其中:

301工资福利支出5,919,077.34元( 30101基本工资1,081,704.00元、 30102津贴补贴2,297,136.00元、30103奖金857,062.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9,222.71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709.9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3,174.37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16.0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03,152.24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0,000.04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25,1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65,000.00元,30205水费3,000.00元,30206电费1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2,0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41,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57,5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26,800.0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6,369.80元,为 30302退休费376,369.8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00.00元,较上年191,200.00元,减少了150,200.00元,下降78.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0个,人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000.00元,较上年41,200.00元,减少了200.00元,下降0.4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8批次,较上年142批次,减少了4批次,共计接待526人次,较2022年538人次,减少了12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双柏县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每年预算都要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减少,2023年预算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减少200.00元,2022年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150,000.00元相比,减少150,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150,000.00元相比,减少150,000.00元,下降了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及用公务用车而没有经费预算的原因是:上年,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编制预算车辆5辆,运行经费150,000.00元,2023年预算口径变更,用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支,未编入年初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5,1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65,000.00元;30205水费3,000.00元;30206电费1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2,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41,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57,5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26,8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00.00元),较上年637,400.00元相比,减少212,300.00元,下降33.3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于政法部门,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车辆运行维护费不保障,较上年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二是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约15,000.00元;三是预算时公用经费有约50,000.00元预算为残疾人保证金,办公费较上年减少约5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原值,下同)9,736,429.14元,其中:流动资产256,176.25元;固定资产8,710,8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6,500.63元;无形资产482,940.36元;其他资产0元。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原值,下同)9,736,429.14元,较2022年9,621,949.06元,增加了114,480.08元,增长了1.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a.流动资产较2022年增加了约4.2万元;b.2022年新购买了固定资产,较2022年增加了7.4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256,176.25元,较2022年213,796.17元,增加了42,380.08元,增长19.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返还2022年税务工作经费结余829.03元;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分公司拨付2021年打假协同办案费结余10,000.00元;双柏县卫健局拨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省级补助金10,000.00元;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拨付2022年烟叶收购秩序维护费22,000.00元。固定资产8,710,811.90元,较2022年2,378,687.06元,6,332,124.84元,增长266.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a.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在建工程转为了固定资产;b.2022年新购买了72,100.00元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情况与2022年一致。在建工程286,500.63元,较2022年6,546,525.47元,减少了6,260,024.84元,降低95.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在建工程6,260,024.84元转为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482,940.36元,情况与2022年一致。其他资产0元,情况与2022年一致。

2022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300111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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